1、顺丰快递加盟店必须使用统一商标和企业形象,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2、凡加盟顺丰快递公司的人或直系亲属不得私自在国内其它城市设立顺丰及其他同行公司网点,严禁代理同行,不得经营违背加盟协议的其它业务。
3、加盟店可以县和县以上城市为单位,任何中心区域城市在未经营运中心同意下不能以地区管辖原因来阻碍县和县以上城市的独立设立和运营。
4、加盟店不得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须严格执行顺丰公司网络管理操作条例、按照协议的各项规定开展业务,积极配合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政策,无条件执行营运中心的管理。
5、加盟店必须配备操作、运作、车辆、人员等软件和硬件设施。
6、加盟店享有商标及相关要件的使用权、业前培训、配套服务、IT支持等统一管理制度。